按照铁岭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7月-2021年6月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养老机构申请,开发区财政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初审,市财政局、民政局审批,确定我区2家民办养老机构2020年7月-2021年6月运营补贴补助资金19.605万元,其中补助铁岭经济开发区锦康医疗养老中心16.32万元,补助铁岭经济开发区靖康康复养老中心3.285万元。
根据文件要求,现将补助机构及金额在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反映。联系电话:74110971
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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