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岭市定向招聘
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
工作实施方案
铁市人社函〔2021〕77号
为深入贯彻《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有关规定,高效完成全市大学生征集任务,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征兵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铁岭市定向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工作的实施方案》(铁室发〔2019〕1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数量和条件
按照总量控制,每年由市委编办牵头商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提供100名事业编制,用于招聘具有铁岭户籍、2022年(含)以后在铁岭市应征入伍、服现役满2年及以上,由部队正常批准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士兵。
二、招聘方式方法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服中士期满及以上、由部队正常安排退役时,参加定向招聘考试,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取岗位予以聘用;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士兵招聘完成后,剩余岗位用于招聘当年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士兵,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取岗位予以聘用。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二)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士兵招聘完成后,仍有剩余岗位时,用于招聘当年服中士期满及以上、由部队正常安排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士兵。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均可报名,并按报名人数的60%招聘,如剩余岗位数不足报名人数的60%,则以实际剩余岗位数为准,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予以聘用。
具体招聘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征兵办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
中共铁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主办单位: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辽宁省铁岭市102国道与动力大道交叉路口动力大道11号
企业服务电话:024-72690124 7269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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